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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2〕2号),现将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简章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期公布2022年国家公派选拔简章,具体选派时间、选派项目、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具体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点击“出国留学”专栏查询,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二、申报时间

(一)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申报条件及在线报名方法(申报受理单位选“福建省教育厅”)。

(二)我校受理截止时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2022年3月20日截止;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22年4月20日截止。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2年5月20日截止。请申报老师于截止时间后一天内将相关申报材料送到学院办公室熊老师处,以便统一上报。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整理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分别于2022年3月21日、4月21日和5月21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尚大楼1717),电子版发送至谭雪敏OA邮箱。

1.《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网站报名生成,一式1份)

3.《单位推荐意见表》(网站报名生成,一式1份,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章,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

4.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络申报指南所需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电话:6181695。


附件: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zip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2〕2号)

2.《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2年2月22日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3号庄汉水楼

电  话:0592-6181607、6183606(传真)  邮 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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