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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3-03-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转发《关于开展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我校教师参加教育部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培训内容和目标

邀请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介绍在课程思政的资源挖掘、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邀请高等学校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专家点评和交流互动,帮助全国高校相应课程任课教师理解和把握本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的内涵和要求,提升一线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推动实现课程思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推动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

三、参加对象



我校开设与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

四、报名及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方式,以专业类为单位开展。参训教师根据本人所在专业和所授课程,进行网络注册和相应培训报名(网址为http://kc.enetedu.com),并至少完成1门示范课程的培训。鼓励参训教师参加本专业类其他示范课程或相近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培训。本专业类培训结束次日起开始回放,回放时间为3天。各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具体安排将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另发通知,届时请以具体培训通知为准。

五、结业证书及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

2.参训人员在直播和回放期间完成相关培训内容且考评合格后,将获颁相应课时的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电子结业证书。

六、组织安排与学时认定

1.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参训教师参加本专业类示范课程或相近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培训。要及时了解教师参训进展情况,推动经验交流,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2.学时认定: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后可获得相应教师发展培训学时(线上)。各学院教发专员需根据教师结业证书学时数汇总学院参训教师学时情况,于4月3日前将《教师发展培训学时申请表》(纸质版盖章)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尚大楼1306室),并将《教师发展培训学时申请表》(电子档)、教师结业证书电子档、教师参训材料(含总结和照片)等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指定邮箱18950185106@qq.com。


附件1:2023年3月培训工作安排(我校相关专业)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转发《关于开展普通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的通知(印发稿)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7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181916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3号庄汉水楼

电  话:0592-6181607、6183606(传真)  邮 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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