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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2023年度新任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05-24   浏览次数: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2023年度新任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学时

2023年5月31日—6月14日;共24学时。

二、培训对象

(一)新任党支部书记(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新任职且未参加过党校培训)。

(二)党支部副书记。

(三)除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外的党支部委员。

说明:毕业班党员任以上职务的可不参加本期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集美大学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致集美大学百年校庆贺信精神,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党支部基本职责和基本任务。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支部工作实务和党规党纪等。

四、培训方式

线上培训。

五、培训要求

(一)各参训单位于5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按附件1,交电子档)发至组织部潘旭生OA邮箱。

(二)参训学员须在5月31日前加入“2023年度新任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培训班”钉钉群班级(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培训班日程安排等事项将在钉钉班级群上通知。

(培训班联系人:潘旭生 电话:6181714)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5月22日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3号庄汉水楼

电  话:0592-6181607、6183606(传真)  邮 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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