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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6   浏览次数:


请相关老师按通知要求做好申请工作,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老师于3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院办公室熊老师;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于4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院办公室熊老师。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2〕1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简章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期公布2023年国家公派选拔简章,具体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点击“出国留学”专栏,可查询有关选派项目、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等信息。

二、申报要求

(一)本通知受理范围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须符合《集美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规定》申报条件)。其他人员由国际合作交流处、研究生处等部门负责受理。

(二)各学院要把握学科发展,教学科研需求,依托学校优势特色进行推荐,认真把好推荐人选政治关,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明确推荐人选的国外研修计划和目标任务。

(三)推荐人选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系统注册帐号,查阅报名方法,填写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打印相关表格等。申报受理单位一律点选“福建省教育厅”。

(四)我校受理申请截止时间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多,申报时间不一,网报开始时间

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时间为准。因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审批、上会研究、公示等推荐程序,以及纸质材料报送省厅等时间影响,为避免耽误报名,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推荐人选尽早进行网上申报,各项目推荐材料须于网上申报截止日前15日报送人事处,未进行网上申报或网上申报后未及时向人事处报送推荐材料等情况均不予受理。

2.申报时间参考:参照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公布的时间,以下主要项目我校受理申请截止时间(如与2023年选派简章网报时间不一致,推荐材料一律按上述提前15日原则报送人事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我校受理时间2023年3月15日截止;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我校受理时间2023年4月15日截止。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我校受理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纸质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陈静斌OA邮箱。

1.《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网站报名生成,一式1份)

3.《单位推荐意见表》(网站报名生成,一式1份,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章,推荐意见另附word文本,不超过500字)

4.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络申报指南所需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人:陈静斌6181695。


附件: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zip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2〕16号)

2.《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集美大学人事处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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